吉林省通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吉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吉林省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吉林省“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二)协调吉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负责吉林省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吉林省通信建设市场;指导吉林省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依法监督管理吉林省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资费和质量;保障普遍服务,推动行业自律;根据授权负责吉林省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等资源的管理;监管吉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组织协调吉林省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担吉林省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管理吉林省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五)协调管理吉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监管吉林省网络运行安全;拟订吉林省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吉林省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配合开展吉林省特殊通信、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有关工作,配合处理网络有害信息;拟订吉林省通信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吉林省通信管理局本级决算,共1家。
第二部分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支总计4427.0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5.57万元,增幅25.72%。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建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0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5.66万元,占99.1%;其他收入18.88万元,占0.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分析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8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15万元,占36.96%;项目支出806.93万元,占63.0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分析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00.2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053.03万元,增长100.56%。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建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9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3.63万元,下降7.13%。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压缩项目经费。
图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39万元,占3.59%;
卫生健康支出(类)20.61万元,占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841.61万元,占87.76%;
住房保障支出(类)62.39万元,占6.5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5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5.99万元,支出决算为3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2%。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61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年初预算为1959.3万元,支出决算为84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存在年末结转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9.37万元,支出决算为2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5.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退休费;日常公用经费7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24万元,完成预算的4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完成预算的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26.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未产生公出国(境)费支出;二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6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6.55%;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4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主管单位未组织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公务接待5批次,共40人次,人均接待标准140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和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和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预算项目数量4个,其中: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数量3个,非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数量1个,全部纳入预算项目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管理制度较为健全,组织实施较为有效,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对部门履职、产业发展、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但评价也发现一些问题,如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等,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改进。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7万元,比2019年减少20.49万元,减幅20.85%。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26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台、套.....)4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中央财政集中安排给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中央财政集中安排给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通信管理局主要涉及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科目。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指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工作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