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码号使用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吉林省电信分公司、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订)关于码号资源年报的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3〕1091号)要求,为及时全面掌握吉林省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严格码号资源管理,规范码号使用行为,提高码号资源利用率,我局拟开展2024年吉林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以下简称“码号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和主体
码号年报的范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我局核配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包括:电话接入短号码(包括1字头、95字头、96字头短号码)、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本地电话网局号、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智能业务接入码等。
参加码号年报的主体:截至2023年12月31日,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我局批准使用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专用电信网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其它企事业单位。
二、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
各码号使用者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进入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在“码号年报”中,在线填报码号年报信息,完成账号主体下所有码号的年报工作,操作方法和格式要求详见系统说明;基础电信企业省公司通过系统上传年报表单形式报送。
三、报送要求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订)规定,码号使用者应当有效使用码号资源,并应于2024年3月底前向原码号分配机关报告2023年度码号资源使用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告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公示,同时将此违规行为载入信息通信行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后续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
(一)码号使用者应自觉履行码号年报义务
一是如期、完整、真实、准确填报码号年报信息,全面真实反映相关码号资源实际使用情况,码号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将作为电信网码号资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二是及时确认并更新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中本单位联系信息,包括办公地址及联系人信息;三是及时关注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及我局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我局做好相关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基础电信企业应积极配合我局做好码号年报工作
一是各基础电信企业省公司应按要求如期报送主体下所有码号资源的年报信息,并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在本网内接入和开通的码号资源信息;二是各基础电信企业省公司要对本企业各本地网内接入的各类码号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量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我局后续将对自查效果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工作;三是对未按规定报告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码号使用者,在提供通信资源、接入服务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审慎考量。
系统咨询电话:12381-3
省内码号工作咨询电话:0431-88925330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