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 16:00

各码号使用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吉林省电信分公司、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订)关于码号资源年报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3〕32号)要求,为及时全面掌握吉林省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严格码号资源管理规范码号使用行为提高码号资源利用率拟开展2022度吉林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以下简称码号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码号年报工作的范围和主体

码号年报的范围截至2022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我局核配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包括各类电话接入短号码1字头、95字头、96字头短号码)、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本地电话网局号、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智能业务接入码等

参加码号年报的主体:截至2022年12月31日,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我局批准使用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专用电信网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其它企事业单位。

二、工作安排

各码号使用者应于2023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进入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码号年报”中在线填报码号年报数据信息,完成账号主体下所有码号年报工作(操作方法和格式要求详见系统说明;基础电信企业省公司通过系统上传年报表进行报送)。

三、工作要求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订)规定,码号使用者应当有效使用码号资源,并应于2023年3月底前向原码号分配机关报告2022年度码号资源使用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告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公示,视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将此违规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后续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

(一)码号使用者应自觉履行码号年报义务

一是如期、完整、真实、准确填报码号年报信息,确保年报信息全面真实反映相关码号资源实际使用情况,码号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将作为电信网码号资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二是及时确认并更新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中本单位联系信息,包括办公地址及联系人信息;三是及时关注我局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我局做好相关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基础电信企业应积极配合、支撑我局做好码号年报工作

一是各基础电信企业省公司应按要求如期报送主体下所有码号资源的年报信息,并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在本网内接入和开通的码号资源信息;二是对未按规定报告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码号使用者,在提供通信资源、接入服务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审慎考量;三是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及时对本企业各本地网所接入的各类码号的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码号年报系统咨询电话:12381-3

省内码号工作联系电话:0431-88925330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pdf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