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7:22
吉通信管函〔2025〕10号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订)有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我局现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详见附件)。
码号原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码号退回相关善后工作,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好相应网络数据处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特此通告。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吉通信管函〔2025〕10号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订)有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我局现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详见附件)。
码号原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码号退回相关善后工作,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好相应网络数据处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特此通告。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